D&O Liability 保障簡介
董事及高管(D&O)
責任保險
D&O是一種保障公司以及公司董事及或高管人員財務風險的保險。此保險是對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在行使其職責時所產生的錯誤或疏忽或不當行為進行賠償的保險合同。其承保範圍包括庭外和解、判決或和解損失、律師費以及對於公司事務正式調查的抗辯費用。
董事及高管人員責任保險包括兩個部分的保障。第一部分保障是當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的損失無法從其所在公司得到補償時,由保險公司代表該董事或高管人員支付。第二部分保障通常稱為公司補償保險,當公司依法補償其董事或高級職員因不當行為所產生損失時, 則保險公司會代表公司支付該筆損失。
隨著法律意識的不斷強化,公司董事與高管人員面臨的個人責任風險亦與日俱增,其個人資產面臨的風險也越來越高。當越來越多的利益訴求通過訴訟來解決,董事及高管人員責任險 (D&O) 已經成為解除董事與高管人員後顧之憂的必要保障。
Target audience
D&O保護對象有哪些?
- 董( 監) 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 (因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當行為而向此等人士提出的連帶索賠)
- 可擴展承保公司的外部董事
- 現任、前任及繼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及獨立董事
Protection
保單通常承保
哪些風險?
D&O 保單承保的風險通常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獨自或與他人一起在履行作為公司或其子公司董事及高級職員職責的過程中, 實際、試圖或被指控實施了錯誤陳述、虛假陳述、誤導性陳述、遺漏、疏忽或違反職責等行為。
Exclusions
保單通常不包括
哪些風險?
所有的 D&O 保單都包含特定的除外責任條款。標準的 D&O 保單除外責任條款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情形:(投保前請認真審閱保單中的除外責任條款,以正確理解保單的保障範圍)
- 非法個人獲益;
- 不忠誠行為;
- 人身傷害和毀壞財產;
- 美國 1974 年《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界定的信託責任;
- 污染;
- 內幕交易;
- 被保險人與其他被保險人之間相互索賠;
procedure
保單的賠償流程
是怎樣的?
D&O 保險單一般都是索賠發生制保單。 “索賠發生制”是指保單僅對保單期限內提出的索賠提供保障,而不是針對在該時間段內發生的不當行為提供保障。通常,保單還要求被保險人在保單期限內向保險人提交索賠請求,也可通過報告延長期來擴展報告的期間。
Capabilities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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